人權或正義?─樂生療養院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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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拆遷爭議


人權或正義?─樂生療養院爭議

樂生院一景(圖片翻攝自網路)
  
    伴隨著今年年初實行分段通車的捷運新莊線,樂生療養院的爭議看似告一段落,但由於新莊機場工程尚有許多疑慮尚未完工,捷運新莊線剩下「丹鳳站」、「迴龍站」兩站必須暫時提供捷運車體調節用途,無法即刻通車。此舉固然造成兩站周邊居民不滿,甚至引起地方代表及區長、里長們的關心,希望盡早讓兩站通車,也盼望通車後能解決新莊區主要幹道中正路交通壅塞的問題。


樂生院爭議─全案爭議點

(四)全案爭議點

    樂生院一案爭議點應該著重於三個面向,一是重大工程建案是否應該犧牲少數弱勢?二是從文化面向來看,樂生院是否應設定為文化古蹟予以保存,三則是關於居住權的部分,多數認為應該拆遷的人認為,樂生院民的居住權利並沒有被剝奪,只是居住場所的改變。(點入下圖連結將進行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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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院爭議─強制拆遷

(三)強制拆遷



樂生拆遷情形(圖片翻攝自網路)


    2006年,台北縣長周錫瑋承諾不會強迫院民搬遷,但捷運局和台北縣政府卻在之後提出了41.6%保留方案,也就是現行方案,此方案仍舊要拆除一半以上的樂生院區,強迫院民搬至新大樓。
    
    2007年,青年樂生聯盟在各界專家學者的幫助之下,提出了可與捷運共存的保留90%方案,但從文建會到行政院手中後立即遭到否決。台北縣政府派員張貼強制拆遷公告,限院方與現址院民自行遷離,逾期將強制執行。

    2008年,「漢生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獲立法院三讀通過,為二二八白色恐怖補償條例之後,立法院通過的第三部人權法案。法案的重點在於,政府承認過去對於漢生病友的忽視及傷害,公開道歉並制定補償辦法。

    之後,台北縣政府又再次於樂生療養院張貼拆除公告,針對保留區範圍內非續住區的房舍,限  2008年年底前自行搬遷。青年樂生聯盟與樂生保留自救會提出四大訴求:(1)依法指定古蹟前不得動工(2)院區全數供院民安全居住(3)保留區內不得架設圍籬(4)先搭建對外便橋再施工

    幾個月後,捷運工程人員在警方陪同下,進入療養院內,驅離現場青年樂生聯盟與樂生保留自救會成員,架設圍籬,準備拆除工作。於歸劃區內的院民,被隔離至他棟院舍。


    青年樂生聯盟及樂生保留自救會表示,2009123日開始恢復進行新莊機廠開挖後,樂生院地表、房屋內不斷出現大規模裂痕,嚴重威脅到院民續住安全 。
    
    往後,捷運工程局陸續提出「明挖覆蓋」等新的施作工法,但全案爭議還未完全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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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院爭議─新莊機廠工程

(二)新莊機廠的出現



新莊機廠(圖片翻攝自苦勞網)


    1993年,台灣省衛生處曾計畫將樂生療養院轉型為「公共衛生中心」,但由於台北捷運希望以此地作為新莊機廠預定地而失敗。


    2002年,廻龍醫院開工,經費共93469萬全數來自「癩病防制五年計畫」專案計畫,然而新大樓為兩棟隔離型的大樓,而非適合院民居住的低矮式家庭平房。


    2004年、2005年青年樂生聯盟、樂生保留自救會相繼成立,台灣漢生病友更赴日打贏日本的國賠官司,開始受到各界關注。以學生及人權團體為首,紛紛為樂生舉辦各類音樂、文化活動,更提出樂生與捷運共存的各項方案。終於在各界奔走之下,樂生院被暫定為古蹟。


    但在暫定古蹟的六個月期間,文化局並沒有進行任何古蹟審查,樂生再度面臨拆除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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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生療養院爭議─樂生院歷史背景

(一)歷史背景


圖片翻攝自網路


    1930年,台灣總督府癩病療養樂生院成立,院址位於台北州新莊郡新莊街大字埤角及新竹州桃園郡龜山庄大字塔寮坑(也就是現今的迴龍地區,行政區屬於新北市新莊區及龜山區)。
    
    日治時期,樂生院作為台灣第一間痲瘋病院,強制收容痲瘋病患,並設為痲瘋病(又稱癩病、漢生病等)防治的專門機構。當時對於痲瘋病的醫療知識尚不充足,最初採納國際上的建議採取「強制收容,絕對隔離」政策,四處搜捕痲瘋病患,對其施行強制勞動、強制墮胎、絕育等處置,導致社會上一般民眾對於漢生病的既有印象十分負面,歧視甚至畏懼漢生病友。漢生病友在療養院中受到不平等、不人道的對待,又加上病情惡化的折磨,企圖逃跑或輕生的案例比比皆是。


    直到多年後國際上證明,漢生病的傳染力極弱,政府才改以門診治療的方式代替強制隔離。1954年,逐漸開放院民返回原生家庭,但由於長期社會上的誤解,一時半刻大眾仍無法
敞開心胸接納漢生病友,以消毒藥水消毒過後,才肯收下金錢或交付的信件。


    大多數的院民無家可歸,只能留在樂生這個關住他們大半歲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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