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療養院爭議─樂生院歷史背景

(一)歷史背景


圖片翻攝自網路


    1930年,台灣總督府癩病療養樂生院成立,院址位於台北州新莊郡新莊街大字埤角及新竹州桃園郡龜山庄大字塔寮坑(也就是現今的迴龍地區,行政區屬於新北市新莊區及龜山區)。
    
    日治時期,樂生院作為台灣第一間痲瘋病院,強制收容痲瘋病患,並設為痲瘋病(又稱癩病、漢生病等)防治的專門機構。當時對於痲瘋病的醫療知識尚不充足,最初採納國際上的建議採取「強制收容,絕對隔離」政策,四處搜捕痲瘋病患,對其施行強制勞動、強制墮胎、絕育等處置,導致社會上一般民眾對於漢生病的既有印象十分負面,歧視甚至畏懼漢生病友。漢生病友在療養院中受到不平等、不人道的對待,又加上病情惡化的折磨,企圖逃跑或輕生的案例比比皆是。


    直到多年後國際上證明,漢生病的傳染力極弱,政府才改以門診治療的方式代替強制隔離。1954年,逐漸開放院民返回原生家庭,但由於長期社會上的誤解,一時半刻大眾仍無法
敞開心胸接納漢生病友,以消毒藥水消毒過後,才肯收下金錢或交付的信件。


    大多數的院民無家可歸,只能留在樂生這個關住他們大半歲月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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