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國宅居民提到原民老人家沒工作,小孩在教育環境中感到自卑的問題
馬總統:「你既然來到我們的城市,就是我們的人,你來到台北就是台北人,我把你當人看,我把你當市民看,要好好的把你教育,好好的提供機會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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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當人看」 馬英九發言生波-TVBS
民國101年 5月7日,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旺中併購案,舉辦第二次公聽會。在公聽會上,反對的學者認為,旺中併購案一旦通過,將造成言論集中化的媒體巨獸,本專題將針對此一併購案做深入的分析報導
美麗的馬祖海灣 (圖片翻攝於「馬祖民俗文物館 」) |
都更議題面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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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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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王家不要錢
(1) 王家自始不想參與都更。
(2) 2006年,樂揚董事長,和王家提議,換兩間透天厝給王家。王家拒絕。
(3) 王家人駁斥,只是因為根本不想參加都更,才會開五億天價要建商知難而退。
二、 王家沒有收到通知
(1) 2007年5月1日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核准,2009年6月16日事業計畫核定。這兩年間,王家完全沒有參加公聽會。在毫不知情也從未同意的狀況下,王家合法土地已經被建設公司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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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王家認為錢太少
(1) 王家只是想要藉由反對,以拉抬身價。
(2) 根據王家女兒Call in到TVBS節目的發言,她認為以1坪(土地)換3坪建築物太少了,也就是說5間房子(合計147坪)、5個車位、加外600萬現金,折算現金共值9千多萬還太少了。其換算後的金額,恰好接近「兩億」。
(3) 王家的兒子也曾在網路上發言,大意是說,建商有了我們的土地,可以蓋出300多坪的建築物,你們都不知道建商有多大的好處。
(4) 因此,認為王家一定是認為錢太少。
二、 王家不可能不知情
(1) 文林苑都更單元裡,王家是最大地主,其餘36戶的平均面積只有15坪不到,王家是最大厲害關係人。
(2) 王家又說是六代世居,鄰里之間發生什麼重大的事情,王家都不知情?
(3) 王家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提到了,2007年12月王家中的一戶曾收到通知書。
(4) 事實上王家還有讀建築的兒子,而且建商為了要拉王家進入也極可能告知王家都更採多數決原則。王家不可能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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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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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王家不想都更,就不該納入都更範圍
(1) 王家擁有財產權,不想要被拆除,國家不可以強制剝奪。
二、 不該用多數決,來決定是否拆除房屋
三、 都更條例,根本就沒有公共利益,只是政府圖利財團的手段
四、 都更法規範,有程序瑕疵。
(1) 不能夠,沒有表示異議,就認為已經同意,或者是放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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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都更對王家有利無害,沒有道理不納入都更範圍
(1) 財產權不是絕對保障,只要有所補償,就可以剝奪。
二、 都更法要求的都更門檻,高達9/10之久,保護已經很周全。
三、 都更是為了公共安全, 而不只是建商利益。
四、 開會通知,使用「發信主義」,並沒有程序上的問題,不一定要採取「到達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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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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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都更是惡法,應該要全部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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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都更仍然有存在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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